法院社会实践心得

时间:2025-07-11 18:06:13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院社会实践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1

从古至今,作为一个大学生有别于中学生就在于他更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尤其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践,时间是从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践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践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各方面能力,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践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2

20xx年7月20日我来到陕西省**市**区人民法院办公室进行了为期20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期间,我得到了办公室各位老师的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承蒙办公室老师的信任,我参加社会实践的第一天被分配到的工作任务是起草一份由朱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的借款纠纷案件的判决书。案情非常简单:乙向甲借款人民币十万元并向甲出具"借据"一份,借款期限届满后乙无故拒绝偿还,甲追讨数次未果遂诉诸法院,请求判令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未到庭应诉,本案缺席审判。案情虽然简单,并且在实体法上我没有感觉到有法律知识的空缺,但是,由于我没有学到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不了解,在程序上我对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并不清楚,并且对诉讼费用如何分担几乎一无所知。幸好起草判决书只是诉讼程序中的一个具体环节,对诉讼其它环节的不了解并不影响本环节的操作,尽管如此,我还是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从事实务工作的法律人,必须全面充实自己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实体法律知识和程序法律知识二者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只懂实体法而不懂程序法在实务中将会无从下手,不知从何做起,只有具备全面、夯实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从事实务工作。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通过为期三个星期的社会实践,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办公室各位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20天的时间虽然很短暂,但真的让我学会了很多。从刚开始的什么都不懂,到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装订卷宗的方法与技巧,如何打印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如何退费结算等。通知当事人来领传票,邮寄判决文书给当事人,处理相应的卷宗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我也能应付自如了。这种实战体验是在课堂上怎么也学不到的。通过实习,自己也庆幸对法院的基本流程有了个初步的认识,更让自己对今后的学习有了更深的感悟。

来法院参加社会实践的另一个好处就是能看到各种各样的案子,真实生动的庭审比书上枯燥的案例分析更吸引了我。几乎是一有空我就去参加旁听,20天下来也听了不少的庭审,也多多少少学到了些还未学到的知识,也体会到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被运用起来的满足感。有时庭审结束,跟审判员讨论起案子来,还能产生的共鸣,这着实提高了我对法学的热情与兴趣。另外,通过庭审,我还发现了法官对案件的熟悉程度以及自身对案件的中立性决定了庭审的质量与效率。同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在庭审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案件有清晰的思路和观点,不然到时对法官的提问一问三不知,增加败诉的概率。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

虽然我在法院的实习时间只有短短的20 ……此处隐藏9502个字……没事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开庭学点庭审知识了解庭审程序。为了能够赶到早上的开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当我到达那里我们庭还没有开门。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起早精神也特别好,早到上班给他们留下了个很好的印象,我也觉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参加了数十次的庭审的旁听,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就拿接电话和回答当事人的询问来讲吧,我在见习期间接了很多的电话,大多是对法律知识和法院的运作不清楚,很多时候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会做但具体到实践操作就得问法官了。有个人问我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作为担保,这我知道当他问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担保公司作担保时我就瞢了,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等等。因此,作为学生还是应该学好学扎实理论知识,同时还应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不断地锻炼自己,学会将理论融于实际。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见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

以上就是在法院见习的情况。总之。我在见习期间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为我以后的学习和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法院社会实践心得8

暑假挂职时间已过去将近一半,仅此谈谈我自己的心得并做个总结。非常感谢长清区委给我这个机会能过来到法院学习,感谢法院的老师对我耐心地指导。在挂职期间,自己始终珍惜这次机遇,虚心向法院的老师学习,积极调研,主动参与涉诉涉访案件,旁听民事刑事案件,是自己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在和法院领导老师们一起工作一起交流中,加深了沟通,增进了了解,并从他们身上真切感受到法官们任劳任怨的工作热情,一线法官服务大局、服务审判、司法为民扎实工作的职业道德,他们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注重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爱岗敬业精神。

一.在行政庭挂职锻炼的时间里,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首先是翻阅和整理卷宗。在书记员的指导下,整理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件,行政诉讼、行政处理等案子。老师上课的情节在我脑海里浮现,行政法的魅力。卷宗的装订也是有讲究的,需要练习,首先是封面,其次是文件目录、受案文书材料......最后是调查取证文书材料、其他相关案件材料,到录入电脑系统,虽繁琐但能学到不少东西。

其次是去旁听案件。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临其境,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时,我不仅了解到案件的经过、结果,审查证据、辩护等基本审判过程,还能学到在法庭上的行为举止礼仪。我会深入到案件中了解案件,培养自己的法律逻辑思维,法律素养。我听了好几类案子,如:离婚案,盗窃案等等。

然后是跟着老师们下乡办案。以前只是在大学城附近转,不知道长清有多大,出来才知道挺远的。我们来到张夏镇,向当事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在当事人不懂时,老师耐心解答,做到了解的情况真实有效,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

二.总结

对法律工作者的认识。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不管是法官还是律师,都必须保持理性的思维,参与案件时不能掺杂个人情感,不能以个人的主观臆断来断案或诉讼,一切依法行事,不偏不倚。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观察事物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行事要果断,绝不优柔寡断。更要有一颗匡扶正义的心,辩护律师要积极为被委托人维护其合法权益,还要胆大心细,不畏强权不放一个细节,不让一个冤案出现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要有超于常人的逻辑思维,头脑里容得下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强化分析能力、侦查能力,练就一张铁齿铜牙。

对自身的认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进入法院进行挂职锻炼,这次锻炼给我从外部感受到内心体会的新经历。我们也许也要走上法律工作者的道路,对于我个人来说,我觉得自身知识量不够,在今后学习生活中努力充实自己,不断提高自己运用法律的能力,为将来出来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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