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协议书

时间:2025-12-30 22:04:12
财产协议书模板七篇

财产协议书模板七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财产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财产协议书 篇1

第一章可保财产

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

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险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险单第六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七、保险财产在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内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条非还本保险形式的保险,未届保险期满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九条凡投保人选择一年、三年、五年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保险期满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保险期满后,若不退保,投保人应另办续保手续。

三、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内要求退还保险本金,就根据非还本家财险费率计收本保险年度的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应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

第十条投保人选择长效还本保险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险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长效还本保险期为八年有效,八年保险期满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长效还本保险期满五年以上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要视本保险年度内是否出险而不定期,若本保险年度内出险,发生赔款的要按短期计费标准计收(见短期计费标准表计算),从退还的保险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险年度内未出险,未发生赔款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将保险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三、保期不满五年要求退还保险本金的,依照本条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九章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出险当地的市场重置价,并且按其新旧程度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如保险单上未列分项保险金额时,分项赔偿限额按以下比例计算赔偿;衣着及床上用品按20%计算;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按30%计算;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按50%计算。

第十二条依本条款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与保险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施救并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确定损失、查勘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示时,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如实向保险人提供损失情况,如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并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险财产所有权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第二十 ……此处隐藏1442个字……存款,股票及投资收益,以及其它收入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共同所有。风险提示: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说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力,除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三债务的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助偿还。

四、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风险提示:对夫妻间扶助义务不能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五、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此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财产协议书 篇5

甲方:朱恩,女,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住本市长宁区天山五村81号乙601室,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编:xxxx

乙方:余永亮,男,20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住本市长宁区仙霞西路500弄64号1001室,联系电话:xxxxxxxx,邮编:xxxxxx

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在长宁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xx年xx月xx日育有一子余胤杰。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甲乙双方无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各方名下的财产归各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各方名下的债务由各方承担。

四、婚生子余胤杰由甲方抚养,甲方系余胤杰监护人。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给付抚养费人民币贰仟元,直至20xx年满18周岁为止。甲方有权根据日后生活、教育、医疗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相应的抚养费。余胤杰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由双方日后重新协商解决。

五、乙方可每月次探视余胤杰,但应提前与甲方联系以便安排时间。

六、甲乙双方再无其它争议。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签署: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xx月xx日于(地点)签署本协议。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财产协议书 篇6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无财产、无子女。现因双方 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点 甲乙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第二点 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点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点 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确认

1、甲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2、乙方婚前个人财产归乙方个人所有

第五点 债权债务处理

1、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法律责任。

第六点 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个人婚前财产外,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产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点 帮助

因 生活困难, 同意一次性支付补济帮助金 元给 。上述应支付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点 违约责任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支付款项义务,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第九点 协议生效时间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十点 争议解决办法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财产协议书 篇7

甲方(父母):李洪富(父),寇培荣(母)

乙方(大女儿):李南黎

丙方(二女儿):李思莹

丁方(三女儿):李婷

为了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丁四方为坐落于( )的房屋今后分配归属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后,

决定由乙方(李南黎)分别出资捌万元整给丙方(李思莹)和出资柒万元整给丁方(李婷)购买两人所拥有的此房屋的份额。由于甲方(父母)还在居住此房屋,因此其所有权还是归甲方所有,待甲方(父母)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李南黎)继承,丙方和丁方无继承权。

第二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方、丙方、丁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任何处置行为。

第三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丙方、丁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

第四条:乙方(李南黎)已付给丙方(李思莹)上述第一条所说的所有钱款,总共捌万元整。

第五条:乙方因事不能回家,由乙方(李南黎)付款( 元)给丙方(李思莹)代买在丙方(李思莹)名下的房子()经协

商后转给丁方(李婷)(转让费由丁方自理),扣出乙方(李南黎)要给丁方(李婷)的柒万元整(上述第一条所述),丁方还需付给乙方 元,大写 元 。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大女儿):

丙方(二女儿):

丁方(三女儿):

订立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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