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时间的脚步是无声的,它在不经意间流逝,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1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执法计划的实施
1.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2.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标准;
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记录和完善案卷。
三、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方式进行。一听企业情况汇报,二看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抽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四、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执法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 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报备情况;
4.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 依法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6. 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的情况;
7.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情况;
8.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是否进行有效监测和评估;
9.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
10. 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11. 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备及演练情况;
1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13. 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工艺等相关培训情况;
14. 新、扩、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落实情况;
15.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 依法对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保管的管理情况;
17.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8. 确保生产厂房保持通道畅通的情况;
19. 及时上报安全事故,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20.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实记录情况;
21. 生产作业场所“三超两改”等违规违章情况。
五、执法计划安排
(一)街道安监站在岗人数7人,内勤1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确定为6人,分为两个执法小组。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6=1500天
2.对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非执法工作日=机关值班+培训学习+正常病、事假+党群活动+本级中心工作+年休假+会议=30+60+60+30+30+60+60=330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日+举报查处工作日+上级工作任务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工作日+指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日=60+30+60+60+24+100=334天
4.执法工作日推算确定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500-334-330=836天
按照分为两组开展执法活动,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日为316天。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60家,烟花经营企业40家,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家,八行业18家,共127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每年执法4次,烟花经营单位每年执法1次,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执法检查2次,八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年1次,全年共开展计划执法=60×4+40×1+9×2+18×1=316次。
六、执法要求
1.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2.实行叁人执法小组进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活动;
3.检查人员检查作业场所,认真做好记录,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4.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2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国发〔20xx〕23号文件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各类事故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 ……此处隐藏18158个字……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9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5、会同卫生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为放射科工作人员搞好个人防护用品,会同建设局、发改局对新建项目开展职业危害预评价,对新建项目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6、对列入《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10个重点执法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乡镇安监站开展好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