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劳务合同范本12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销售劳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劳务合同范本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当月工资在下月八号前发放。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此处隐藏19061个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发现有两次以上(含两次)或其他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
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管理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
3.3 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 施工中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以甲方过错导致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停工时间为准确定);
3.3.2 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 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 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 乙方必须严格按管理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 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 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程量(任何一方对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向对方书面提出,未达成协议时可由双方认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审价费用按6.2条约定执行,双方确认依据审定结果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确定的工程量。
四、劳务费用
4.1 合同总价暂定: 元(具体见《工程量清单附表》)。
4.2 本条第4.1项约定的劳务费用及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
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
4.3 施工期间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员自甲方处领取或租用的
材料、机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辅材在内),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4 施工期间乙方使用的 等施工定额材料消耗费,按月由甲方根据乙方施工内容核定,并根据核定量相应冲减甲方当期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乙方如对甲方当月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三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委托双方确认的 第三方中介审定,审价费用按6.2条约定执行。
4.5 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按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确定,并按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4.6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提交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劳务费用的支付
5.1劳务费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的 %支付进度款,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劳务工的报酬,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报酬情形,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5.2经甲方、乙方双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依第六条6.2项约定核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后支付到 %,剩余的 %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业主向甲方返还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结清。质量保修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返修,返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迟延返修的,相关责任参照第九条9.2项约定执行。
六、乙方工程量的确定
6.1 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由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报由主管施工员出具月完成工送,甲方预审确定乙方暂定工程量,程量表,质检员进行质量核实,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交经营科计算核实,出具正式结算单据,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2 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工程任务后,向甲方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由甲方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由甲、乙双方确定的 第三方中介审价,审价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价格为依据,本合同未约定单价的,本项目部有相似分包单价的,按照相似分包单价执行,无相似分包单价的,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单价。双方确认以审价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审价结果偏差率如不超过20%的,审价费由乙方承担;审价结果偏差率超过20%的,审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6.3 甲、乙双方依本条6.1—6.3项确定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按本合同附件劳务单价核定应付乙方劳务费用,扣除下列税、费后的余额(如有),业主款项到位后,按5.1款执行。
6.3.1 甲方已付劳务费用(包括甲方已付进度款及乙方依本合同第四条应承担的各项成本费用);
6.3.2 核定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6.3.3 乙方应承担劳务费总额%的税费;向甲方提供劳务费等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依据乙方完成的工程价款代扣代交。
6.3.4 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如有)。
七、设备、材料供应
7.1 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主要设备、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合同附件劳务费用单价表中已包含施工定额材料费用。
7.2 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严禁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合理节约,超耗材料由乙方承担。
7.3 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材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应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7.5 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并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时间:年月日签字时间:年月日